陈艳清女士,57岁,自二零一五年起为本公司之非执行董事。彼为本公司一间附属公司之董事。陈女士于一九九五年加盟本集团并负责销售及市场推广工作,以及监督出口销售至海外市场。彼于二零零七年至二零一五年曾担任本公司之执行董事。陈女士于酒店供应品行业拥有逾30年经验。在加盟本集团前,彼曾任职数间从事酒店供应品业务的公司。
孔锦洪先生,70岁,自二零零七年为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为本公司薪酬委员会主席及审核委员会成员。孔先生于酒店营运及酒店投资方面拥有逾30年的资深管理经验。彼于一九九二年为鹏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鹏利」)(前香港上市公司,其于二零零三年八月私有化)之副董事总经理及于一九九七年七月至二零零一年一月为该公司之执行董事。在鹏利任职期间,孔先生协助鹏利发展及管理酒店╱度假村。于二零零五年,孔先生开始酒店发展顾问服务,于设计及项目管理方面与多个酒店发展商及知名酒店连锁集团合作。